在注冊商標的時候,可以只注冊一件注冊商標,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也可以同時或先后注冊兩個或多個商標,使用在核定的同一個商品上,在一件商品使用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一般都是以主、副商標的形式配合使用。也就是說在主商標不變的情況下,每推出一種新產品或新型號還另外使用一個商標。
看商標注冊證書上,是否有涵蓋的商品類型,只要兩個商品都不超出注冊證書上的商品范圍就可以。如果超出注冊商標的范圍,則要注冊新的商標。
參考商標法第二十三條 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申請商標數量是沒有限制的,但商標有類別之分,商標共有45個類別,一般一個商標在一個類別里注冊算一件商標,提交一份申請表,即一表一類。申請注冊兩個商標時,從公司經營發(fā)展方向和成本出發(fā),需要確定商標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