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立法者希望FB等平臺在向用戶推薦有害內容時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cnBeta.COM
作者:vivian
時間: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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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主黨立法者希望社交網(wǎng)絡在向用戶推薦有害內容時面臨法律責任。議員Anna Eshoo(D-CA)、Frank Pallone Jr.(D-NJ)、Mike Doyle(D-PA)及Jan Schakowsky(D-IL)提出了“反對惡意算法的正義法案”,該法案將修改《通信規(guī)范法》第230條的保護措施,排除那些有助于身體或嚴重精神傷害的個性化推薦內容。

據(jù)外媒The Verge報道,美國民主黨立法者希望社交網(wǎng)絡在向用戶推薦有害內容時面臨法律責任。議員Anna Eshoo(D-CA)、Frank Pallone Jr.(D-NJ)、Mike Doyle(D-PA)及Jan Schakowsky(D-IL)提出了“反對惡意算法的正義法案”,該法案將修改《通信規(guī)范法》第230條的保護措施,排除那些有助于身體或嚴重精神傷害的"個性化推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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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是根據(jù)Facebook舉報人弗朗西斯-豪根(Frances Haugen)上周在國會提出的建議制定的。豪根是一名泄露了大量Facebook內部研究的前雇員,她鼓勵立法者打擊那些根據(jù)用戶參與度對內容進行推廣、排名或其他排序的算法。該法案適用于月訪問量超過500萬的網(wǎng)絡服務,并排除了某些類別的材料,包括網(wǎng)絡托管等基礎設施服務和返回搜索結果的系統(tǒng)。

對于被涵蓋的平臺,該法案針對的是《通信規(guī)范法》第230條,該條款阻止人們就用戶發(fā)布的第三方內容起訴網(wǎng)絡服務。新的例外規(guī)定將允許這些案件繼續(xù)進行,如果這些服務在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個性化算法"來推薦有關的第三方內容。這可能包括帖子、群組、賬戶和其他用戶提供的信息。

該法案不一定允許人們對豪根批評的那些材料提出起訴,其中包括仇恨言論和與厭食癥有關的內容。這些內容在美國是合法的,所以平臺不需要為其提供額外的責任保護。該法案還只包括個性化推薦,定義為用"依賴個人特定信息"的算法對內容進行排序。公司似乎仍然可以使用大規(guī)模的分析方法來推薦最受歡迎的一般內容。

豪根在她的證詞中建議,目標是增加一般法律風險,直到Facebook和類似公司完全停止使用個性化推薦。她說:“如果我們改革第230條,讓Facebook對他們有意做出的排名決定的后果負責,我想他們會擺脫基于參與度的排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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