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馬尼拉-菲律賓競爭委員會(PCC)已對打車公司處以數(shù)百萬比索的罰款,這意味著菲律賓的Grab乘客將再次獲得回扣。
PCC對Grab處以1615萬比索的罰款,其中1415萬將退還給乘客。
反壟斷機構于12月13日星期五發(fā)布了該命令,該命令基于獨立監(jiān)測受托人Smith&Williamson的審計報告。該公司的任務是監(jiān)督Grab的定價承諾,直到8月10日。
對Grab的最新罰款包括1415萬的罰款,原因是它“異常偏離”了定價承諾,其中200萬的罰款是取消訂單司機超過了數(shù)量。
到2020年2月10日,1415萬將被分配到騎手的GrabPay錢包中。同時,200萬的管理罰款將支付給PCC。
Grab周三表示,與Grab自愿承諾的背離是由于缺乏運輸網(wǎng)絡車輛服務來滿足日益增長的公共騎行需求。
Grab由于違反承諾每個季度都被罰款:第一季度1,130萬,第二季度710萬,第三季度505萬。
下令將第三和第四季度的罰款通過其GrabPay賬戶退還給合格的Grab騎手。 Grab早些時候表示,第三季度505萬菲律賓比索罰款的退款程序將在12月公布。
對于第三季度的罰款,符合條件的車手最多只能獲得不超過1比索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