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9月14日消息,為期10周的谷歌反壟斷案于美國當地時間周二,在華盛頓特區(qū)展開庭審,這場訴訟被認為是“互聯(lián)網的靈魂之戰(zhàn)”。
美國司法部要求谷歌說明,每年如何通過向蘋果等手機廠商、AT&T等電信運營商,以及Mozilla等瀏覽器廠商支付數十億美元,以保持其搜索引擎的領先地位。
對此谷歌自辯,公司一直以來歡迎競爭,但其所占據的主導地位并非通過不當行為獲得,而是必應(Bing)等競爭對手的無能。
IT之家從報道中獲悉,谷歌公司法律代表John Schmidtlein強調,谷歌占據主導地位都是用戶的選擇,它表示當代用戶對于搜索有著更廣泛、更豐富的需求,而谷歌滿足了他們的需求。
Schmidtlein指出用戶一直可以將必應設置為默認搜索引擎,但真正這樣做的用戶并不多。Schmidtlein直言導致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微軟的投資和創(chuàng)新失敗,導致必應不受用戶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