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世紀富軒科技發(fā)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煌網)
乙方:敦煌網賣家(以下簡稱賣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參加敦煌網誠信保障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定義
(一) 誠信保障服務:指敦煌網賣家在按本協議提出申請、并經敦煌網接受其申請后,賣家根據本協議及敦煌網其他公示規(guī)則的規(guī)定,按其選擇參加的誠信保障服務項目(以下稱“服務項目”),就其通過敦煌網(www.dhgate.com)向敦煌網買家出售的商品,向買家提供的相應的售后服務。誠信保障服務是在敦煌網合法注冊的賣家向買家提供的服務,賣家是該服務責任者,敦煌網不是相關的責任者。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敦煌網賣家可根據其銷售的商品種類及意愿選擇參與特定的服務項目。敦煌網可在敦煌網公示新增的服務項目或修改服務項目。
(二) 誠信保證金:為保障敦煌網網上交易平臺的交易安全,由簽署本協議的賣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敦煌網平臺相關規(guī)則的規(guī)定向敦煌網繳納的由敦煌網按照本協議或平臺相關規(guī)則進行管理和處置的專項資金,該資金主要用于賣家未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與其承諾不符時對買家、敦煌網或其他權利人進行補償。
二、 協議內容
(一) 本協議正文、正文提及的規(guī)則及所有敦煌網上關于“誠信保障服務”將來發(fā)布的各類規(guī)則(下稱“誠信保障服務規(guī)則”)都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協議所指服務項目,如實發(fā)貨為必選服務項目,應視為是敦煌網賣家向買家提供的服務。
三、 敦煌網賣家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的敦煌網賣家可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申請?zhí)峁┱\信保障服務:
(一) 敦煌網賣家必須是敦煌網注冊用戶。
(二) 敦煌網賣家必須在簽署協議的前三個月內有訂單產生。
(三) 敦煌網賣家同意按本協議、誠信保障服務規(guī)則或平臺其他相關規(guī)則的規(guī)定,繳存誠信保證金并授權敦煌網按本協議或上述規(guī)則進行扣除或處置。
四、 敦煌網賣家的權利義務
(一) 賣家同意遵守本協議、誠信保障服務規(guī)則、敦煌網服務條款以及所有公示于敦煌網與誠信保障服務相關的規(guī)則。
(二) 賣家應誠信經營,向買家提供高質量的商品和服務,嚴格履行訂單,并積極處理與買家間的任何爭議。
(三) 敦煌網賣家簽署本協議即意味著默認選擇“如實發(fā)貨”服務項目,遵守《賣家“訂單執(zhí)行”行為規(guī)范》,敦煌網賣家有權選擇其他服務項目并遵守相應公示的規(guī)則、文件、問答。
(四)敦煌網賣家應按以下規(guī)定繳存、補繳并授權敦煌網按照本規(guī)則處置誠信保證金:
1. 誠信保證金的繳存:
賣家應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及敦煌網平臺其他公示規(guī)則的規(guī)定或敦煌網的通知繳存誠信保證金,作為賣家未履行交易保障服務承諾時用于對買家和其他權利人進行補償的資金。
(1)誠信保證金的繳存數額:誠信保證金3000元人民幣整,敦煌網保留根據賣家業(yè)務變化及實際賠付情況調整誠信保證金存繳數額的權利。
(2)誠信保證金的存繳時間:賣家應當在其申請通過敦煌網審核之日起七個自然日內按照本協議、誠信保障服務規(guī)則或平臺其他規(guī)則的規(guī)定或敦煌網的通知向敦煌網繳存誠信保證金。
2.誠信保證金的賠付:
(1)如果敦煌網認定賣家違反誠信保障服務規(guī)則或平臺的其他規(guī)則的規(guī)定,敦煌網有權決定賣家應承擔賠償買家(包括其他權利人)的責任及賠償的金額,并且有權從賣家已繳付的誠信保證金中扣除有關的款項,用于賠償買家。敦煌網若使用賣家的誠信保證金進行任何賠付,將以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賣家,并將說明賠付原因及賠付金額。
(2)當賣家的誠信保證金不足以賠付買家及其他權利人時,賣家應自行支付額外的賠付金額,如賣家的誠信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任何賠付金額,敦煌網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并對賣家給予其他處罰,包括但不限于將賣家從敦煌網平臺清退。如果賣家的誠信保證金不足,敦煌網沒有義務使用自有資金向買家或其他權利人支付賠償金、補償金、或其它任何款項。
(3)如賣家違反本協議和/或敦煌網任何規(guī)則和/或賣家與敦煌網簽署的其他協議,給敦煌網造成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賠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的,敦煌網有權根據其獨立的判斷,直接從誠信保證金中扣除相當于敦煌網損失的金額以補償敦煌網所遭受的損失,而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如誠信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的,敦煌網有權繼續(xù)向賣家追償。
3.誠信保證金的補繳:
敦煌網根據本規(guī)則或平臺其他相關規(guī)則扣除或處置賣家繳存的誠信保證金后,剩余的誠信保證金不足$250時,敦煌網有權要求賣家在接到敦煌網補繳通知后7天內進行補足。若賣家沒有按照本規(guī)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補繳且賣家虛擬賬戶的余額不足補繳,則敦煌網有權按照規(guī)則對賣家的賬戶進行權利限制等處罰。
4.誠信保證金的退回:
敦煌網賣家在主動申請退出在敦煌網進行經營且敦煌網審核無誤后,可以退出誠信保證金項目,敦煌網將按照誠信保障規(guī)則或平臺相關規(guī)則的規(guī)定返還誠信保證金。
(五)當買家根據敦煌網有關規(guī)則提起索賠后,敦煌網賣家有義務嚴格履行本協議及敦煌網有關規(guī)則,全面支持并配合敦煌網做出的裁定。
五、 敦煌網的權利義務
(一)在收到敦煌網賣家的服務申請后,敦煌網有權對敦煌網賣家的申請予以審核以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的服務項目。賣家同意敦煌網有完全的權利同意或拒絕敦煌網賣家的申請。
(二)在接受敦煌網賣家服務申請后,敦煌網可在敦煌網賣家商品信息上加注并展示"如實發(fā)貨"標記及其選擇參加的其他服務項目的特別標記。
(三)如果買家通過敦煌網平臺購買了賣家參加任何保障服務項目的商品,并按有關保障服務規(guī)則向賣家提起交易維權索賠,則賣家同意并授權敦煌網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有關的保障服務規(guī)則及其他相關敦煌網平臺規(guī)則,處理買家的索賠,裁定買家的索賠是否成立及賠付金額。
(四)賣家同意,敦煌網處理買家索賠申請時有完全的權利要求買賣雙方提供有關證據,且授權敦煌網對買賣雙方所提供的證據資料進行表面審查,并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證據材料。賣家承諾根據本協議、有關規(guī)則及敦煌網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文件和資料,并全面支持并配合敦煌網根據判斷所做出的行為。
(五)賣家在此同意并授權敦煌網根據本協議扣除或處置其繳存的誠信保證金,且有關的銀行費用由賣家承擔。
(六)為進一步保障買家權益,賣家同意敦煌網有權對于高糾紛率或其他嚴重違反敦煌網平臺規(guī)則的賣家強制從誠信保障服務中清退并終止本協議,和/或進一步進行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暫時中止平臺服務)直至從敦煌網清退。賣家如果違反敦煌網其他規(guī)則,敦煌網可同時依據該等規(guī)則對賣家給予相應處罰。
(七) 敦煌網根據本協議享有的權利以及獲得的授權,都可以全部或部分轉移、轉讓、 許可、分授權、轉授權給他人。
六、 免責、責任限制、索賠及訴訟時效
(一)敦煌網賣家和買家應保證其提交的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如因任一方提交的信息、數據不實導致的任何責任由提交方自行承擔,敦煌網不承擔相關的任何責任。
(二)賣方了解并同意,敦煌網并非司法機構,僅能以普通或非專業(yè)人員的知識水平標準對買賣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鑒別,敦煌網對交易糾紛的調處完全是基于買賣雙方的委托,敦煌網無法保證交易糾紛處理結果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對交易糾紛調處結果及誠信保證金賠付決定承擔任何責任。
(三)敦煌網無須支付與誠信保證金相關的任何利息、費用。
(四)若對敦煌網享有索賠或其它權利,敦煌網賣家應在導致該權利發(fā)生的事件發(fā)生或出現后3個月內主張該項權利及其相關的訴訟等程序權利,否則視為放棄該權利。
(五)賣家了解并同意,敦煌網不承擔任何間接、附帶、特殊或衍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潤損失)所產生的賠償責任。賣家進一步了解并同意,敦煌網對與本協議相關的以及由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導致的所有的、全部的責任,不管是否與違約、侵權相關,也不管由于故意還是過失,也不管賣家是否向敦煌網支付過任何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超過賣家繳存的誠信保證金數額。以上條款并不影響敦煌網根據本協議、敦煌網與賣家簽署的其它協議、的規(guī)則享有的免責、責任限制的權利。
七、 協議的修改
(一) 協議正文、附件及規(guī)則的修改與發(fā)布:敦煌網有權根據需要修改本協議正文、附件及規(guī)則,或制定發(fā)布新規(guī)則。如本協議因前述行為有任何變更,敦煌網將在敦煌網上刊載公告,通知予敦煌網賣家。如敦煌網賣家不同意相關變更,敦煌網賣家必須提出協議終止申請(以郵件或書面形式)。對原有規(guī)則的修改或新規(guī)則(下統稱"協議修改")一經在敦煌網公布后,立即自動生效,敦煌網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若敦煌網賣家對前述的修改不做出書面異議,或維持所發(fā)布商品信息帶有使用誠信保障服務標志,或繼續(xù)發(fā)布商品信息并且在其帶有使用誠信保障服務標志時不向敦煌網提出書面異議的,都可以視為敦煌網賣家接受該等修改。
(二)本協議自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 協議終止
(一)自然終止:如果賣家的服務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則本協議將同時終止。
(二)通知解除:敦煌網有權提前7天以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本協議。
(三)敦煌網單方解除權:如果賣家違反敦煌網平臺的任何規(guī)則,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約定,敦煌網都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且有權按有關規(guī)則對賣家進行處罰。
(四)無論本協議因何原因終止,在協議終止前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賣家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責任。即使本協議終止,敦煌網仍有權根據本協議的規(guī)定處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賣家的誠信保證金來處理因本協議有效期內發(fā)生的交易所導致的買家索賠。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條款之解釋與適用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予以處理,與本協議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一)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視作無效或無法執(zhí)行,則上述條款可被分離,其余部份則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敦煌網于敦煌網賣家過失或違約時放棄本協議規(guī)定的權利的,不能視為其對敦煌網賣家的其他或以后同類之過失或違約行為棄權。